更新时间:2022.04.15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毒品种类在刑法中的规定为,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三年,但是如果其他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话,就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
非法持有鸦片或K粉1000克以上、可卡因、海洛因、或冰毒50克以上、摇头丸500克以上、吗啡100克以上、杜冷丁2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处无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非法持有毒品900克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非法持有毒品犯罪中的持有是一种持续的状态,是一种事实上的支配,行为人一旦持有符合立案标准数量的毒品,就构成犯罪的既遂。该罪只有预备和中止、既遂的状态。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规定为: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到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