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是归具有劳动能力而失去劳动对象的农民所有。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偿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
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以达成调解协议; 3、根据纠纷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
农村征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款项的分配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分配的原则有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双方应持公平原则协商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仍未解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征地补偿纠纷的方法是: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