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中午休息时间受伤不属于工伤,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受伤,但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按以下计算公式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
在实习期用人单位与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固定工资工伤认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养伤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有工伤的职工在工伤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跟工伤前一直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因此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每个月给工伤职工支付足额的工资。职工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
职工在工伤期间申请停工留薪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工资,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绩效工资。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工龄工资等。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或需要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