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行政处罚不执行的,一般不会失效。只有行政机关未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才会失效。例如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就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超过二年后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2年后不追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机关超过两年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一般不予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对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后就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超过二年是不追究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予行政处罚二年后消除,我国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六个月后不予以追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两年。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二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