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当事人发现自己满足监外执行条件时,需要申请监外执行的,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罪犯交付执行前,由审判的人民法院决定。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或收到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要求监外执行申请书的,应该做出审查,满足条件的,可以在依法
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会被判刑。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间醉驾的,司法机关应当作出收监决定,让犯罪分子在监狱接受教育改造,不可以继续再监外执行刑罚,犯罪分子被收监后,司法机关应当尽快追究犯罪分子醉驾的刑事责任,犯罪分子醉酒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
不能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
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即使涉恶,也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为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的、怀孕的妇女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涉恶案件得根据具体的犯罪主体和刑罚来确定能否监外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分子,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2、严重患病需要保外就医的;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期的;4、生活难以自理,适用监外执行无社会危险性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患病需保外就医的
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更没有规定监外执行必须有期限。因此有关法院、监狱、公安机关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通常没有明确的期限。他们只需要随时了解罪犯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监。同时,根据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
如果是刑事方面的话,就要看被起诉是新罪还是漏罪了。如果是漏罪,就把漏罪判处的刑罚和原判刑罚数罪并罚,然后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如果是新罪,就把剩余刑期和新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但不管是漏罪还是新罪,都应当收监执行,不能继续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
不是。缓刑与监外执行有4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