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我国目前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 (1)监察救济。相对人就行政侵权行为向政府系统的行政监察部门申诉,请求救济。 (2)立法救济。相对人就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行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申诉,请求救济。 (3)复议救济。复议救济是指相对人认为的具体行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
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是可以退诉讼费的。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所以,当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和立案条件的情形;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
对于行政诉讼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此,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不用缴纳费用,预交的部分,法院会全部退回给当事人。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
行政救济行为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的事后补救措施,例如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