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担保人在超出约定保证期间后承担的责任失效,如果没有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后,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未办理保价的货物丢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承运人不担责。
借条中约定的担保人会担责,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债务人失踪的,担保人应当要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如果保证人为一般保证人的,则其享有先诉抗辩权。
拾得的遗失物过失弄丢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只要遗失物的丢失不是由于拾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因拾到者的过错导致丢失的,拾到者没有赔偿义务。但如果拾到者故意丢弃,或对拾得物没有尽到适当的看管义务,那他就要赔偿。如果拾到者没有过错,那他可以要求失主补偿他保管拾得物的必要费用或因寻找失主而支出的费用。
欠条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担保可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其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裁决或者仲裁,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
欠钱不还的,担保人有责任,如果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承担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其保证责任。
欠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