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仲裁委,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向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委提起诉讼,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买卖后房屋租赁还有效。房屋已经出售转移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前承租方未付房租的,原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有权转移后未付房租的,房租应当支付给新房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一定有赔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要看合同对于违约是怎么约定的惩戒条款。如果约定到期没有支付房款合同自动失效,那么合同就会失效。再就是是否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首付。如果没有,也可以中止合同执行。 《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标的物交付期
买卖房屋合同自成立时起,已经生效,虽未办过户登记手续,但该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法律并没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是买卖房屋合同本身的生效要件。 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
房屋买卖合同未过户有效,但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导致房屋未进行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仍然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房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首先,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即使没有盖章,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于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且
没有房产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生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形式合法。 这也就是说只要合同满足以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