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案件的开庭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的信息,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
民间借贷纠纷的追诉期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民间借贷无能力偿还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也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对借款进行分期偿还。
民间借贷之间债务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债务人现阶段没有能力偿还,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
民间借贷的举证期限如下: 1、一审普通案件的一般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 2、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 3、如果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在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首先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其一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在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首先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其一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需要具备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
民间借贷的借条一般需要写明以下内容: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全名;2.大写和小写的借款金额;3.明确的借款期限;4.借款的利息。应明确是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5.借款本息偿还的时间及方式;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