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判处无期徒刑,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立功表现之一的,也应当减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实际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 一、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二、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
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
无期徒刑减刑的处理人员具体如下: 1、原由高级人民法院初审、上诉审查或者依法复查,并制作法律文书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案件,其减刑、假释仍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 2、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判处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案件,可以减刑、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只要符合减刑的条件随时都可以减刑。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
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 1、检举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后确实属实的;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有重大技术革新或发明创造的; 4、在执行期间有舍己救人情节的; 5、在抵抗灾害和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社会有重大贡献的。 犯罪分
无期徒刑减刑如果原来是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则其减刑仍然由高级人民法院办理,原来是由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其减刑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无期徒刑可以减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