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前财产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但是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具体需要区分婚前财产的性质:如果属于男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经过男方同意的前提下,当然可以直接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婚前财产属于与他人共同共有的财产,就不能随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有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婚前财产可以协议归对方。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
婚前财产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公证赠与给对方。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但是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
1、打离婚官司,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
对于起诉离婚案件,如果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则需要三个月;如果按普通程序,审限是六个月,二审审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离婚,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双方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因此双方离婚之后,一般都不需要对财产再行分配。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内,对方存在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算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发
家暴起诉离婚包括以下流程: 1、准备离婚起诉状; 2、选择受理的法院。原则上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做好起诉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原被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离婚时要向
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只有双方符合法定证明感情确实已破裂的条件,法院才会判决准许离婚。对于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如果没有出现新的情形或者新的证据,这时候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因为这时候就算提起,法院也会认为夫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财产的归属问题有: 1、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可以按照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并分割,法院不予干涉,若双方协商不成或无效的情形,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
母亲再婚时,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非其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而且根据规定,父母的离婚和再婚,都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母亲再婚之后,其子女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