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 首先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如果事故当事人不是车主(即车辆所有人)的话,还要求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参加。另外,需要参加调解的还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能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如下: 1、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当事人对调解的时间以及地点进行确定 3、当事人开始调解,调解成功之后,签订调解协议书。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这是为了让事实更清楚,然后保护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如下: (1)如果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肇事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经济损失; (3)上述情况下,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后,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一般是当事人收到责任认定书的十天内。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事故认定证明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事宜申请调解,之后开始调解。
1、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2、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的规定: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流程:双方一致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申请调解,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10天。协议达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调解书,送达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