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
《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对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量刑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负责案件侦查任
私藏枪支判几年,要根据具体情况认定: 1、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
判刑四年一般减刑多少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表现而定。判刑四年最高可以减刑二年。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立功表现的,应当减
判刑五年最高可以减刑两年半,在服刑人员执行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可以减刑,视以下情况而定: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