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只有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其他调查措施不能折抵行政拘留。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查处案件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临时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保障和防范性的措施。一般指在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这些措施虽然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
行政拘留期限最长是十五日,合并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二十日。法律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单个违法行为受到拘留这种行政处罚最长的期限是15日。如果你有两种以上应被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0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可以暂缓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限是六十日,具体规定如下: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2、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后,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3、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十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十五日,行政拘留处
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期限是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