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需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在外地。如果双方常住户口仍在老家,只能在老家办理离婚登记。
可以在外地办理起诉离婚手续。但若协议离婚的,前述外地必须为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高久安。若起诉离婚的异地必须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被告不在中国居住的,可以是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需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们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深圳的,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如果户口不是深圳的吗,不能在深圳办离婚手续。
夫妻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该外地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该外地非男女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此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即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有常住地的,应该到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的也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提
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也就是说,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外地不可以在常州办离婚证,应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离婚必须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华侨离婚证必须到内地居民住所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外地人已经取得东莞户口的,或者本人虽未取得东莞户口但其配偶具有东莞户口的,协议离婚时可以在东莞办理离婚证,夫妻双方均不具有东莞户口的,不可以在东莞办理离婚证。 所谓协议离婚,即在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分配达成一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
外地可以在北京办离婚证,但是需要提供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
在本地办过结婚证可以在外地在办离婚。但具有限制条件,即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必须由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在外地不可以办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