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
医疗事故都有以下这些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工伤事故包括起重伤害、触电、透水、放炮、瓦斯爆炸、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如下: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1、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2、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关于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主观上,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客观上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应有: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
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性质,历来有不同看法,归结起来有二种,即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主张合同责任者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首先办理挂号,并由医院受理挂号,这样一个过程就是一个医疗契约的成立,病人按要求交纳费用,医生则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这
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种类如下: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医疗事故处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