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约定在某一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失效,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该赠与合同就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
可以依法撤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受赠人如果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遗赠扶养协议与赠与合同的区别一般是: 1、受赠人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赠与合同无限制; 2、财产转移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自遗产分配时转移,而赠与合同自财产交付时转移; 3、其他区别。
遗赠人有随时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权利,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属于一种无偿赠与行为,在其协议生效之前遗赠人有权随时解除该协议,受遗赠人也可以与其协商之后解除该协议。
一般而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但也存在例外的情形。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之前不能撤销赠与。
赠与可以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 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区别是: 1.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 2.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与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发生的时间不同; 3.二者之间的法律依据不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 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
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 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
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解除,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或者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内可以撤销。
附条件的赠予合同可以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赠予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