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附生效期限的赠与合同,通常指的是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即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合同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期限的,自期限届至时赠与合同生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都是无偿合同。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法定其他形式等。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赠与财产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由于赠与合同中所附的义务和赠与财产的行为并不是互相对应的,因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
可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受赠人已履行全部义务的,赠与人不再享有撤销权。赠与人部分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只能在未履行义务的范围内行使撤销权。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
可以,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形都是逾期时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附条件赠与合同能解除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根本违约等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也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附义务的赠与是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给付义务的行为。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相互对应。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但是社会捐助,公益捐助虽然可以口头赠与,但是它们可是有特殊“金刚罩”的“特种赠与”哦。只要当事人进行口头承诺就生效哦,这是为了保护公益事业的原因。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的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为附义务而受到影响。在赠与合同当中,只要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过成立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双方都不能反悔,特别是赠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随时可以撤销。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