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
在下列情形下应当停止享受工伤待遇:劳动者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及拒绝接受治疗的。因此工伤职工只有经过法定的程序,且积极接受治疗的,才能依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员工在下列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例如工伤痊愈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去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已经丧失享受待遇的条件的;劳动者拒绝去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劳动者拒绝去医疗机构等进行治疗的。
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发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的工伤职工享受不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
下列情形之一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从事单位临时分配的工作; (3)经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从事有利于单位的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工伤劳动者已经丧失了享受待遇的条件,例如已经死亡的;拒绝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或者拒绝去医疗机构等接受治疗其工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