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职工工伤致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
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其伤残津贴应随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时间予以调整,具体标准分别按统筹地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90%、80%相应增加。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山东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山东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对于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为: 1、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
通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由于工作死亡,那么该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按以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相当于6个月的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2、分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山东省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一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乘18个月; 6、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全国统一,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工伤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全国统一,由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
山东省工伤赔偿的标准有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若是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有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根据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
员工发生工伤去世,用人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事故后,其近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依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其伤残津贴应随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时间予以调整,具体标准分别按统筹地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90%、80%相应增加。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