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事故补偿标准为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
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按照云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
道路交通事故不同的赔偿标准不一样: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2016年3月22日)的《2015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我省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2016年其他侵权事故造成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云南道路交通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应当在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不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属于侵权行为,侵权案件的管辖既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也可以由侵权行为地(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出现地),最好在事故发生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