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交通事故发生后若受害人没有钱垫付医疗费用,则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后可以向受害人进行追偿。我国《民法典》规定,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若已垫付了受害人进行治疗所需要的资金,则在之后计算赔偿数额时该部分的款项应当相应地扣除。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交通事故轻微伤垫付后怎么处理:交通事故轻微伤垫付后是还可以找保险公司报销的,但前提也是自己购买了车辆的保险;在发生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报警,等待执法人员做出了责任认定书,再来协商赔偿的事情。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可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这在实践中表现为垫付医疗费等行为,但根据本法第76条、《保险法》第57、65、66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的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垫付的钱拿回来的方法: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可由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因交通事故造成一方人身损害的,对于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如肇事人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肇事人未参加交强险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该不该垫付医疗费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谁也不能强迫他。因
肇事一方垫付费用的处理,各地法院有四种做法, 1、诉讼中要求垫付人反诉。 2、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直接一并处理。 3、原告不起诉、垫付人不反诉而法院不处理。 4、垫付人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直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