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公司解散不用赔偿员工,但是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同时满足请求解散的人为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条件。
公司负债是不影响解散的。解散后在清算过程中若是发现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解散可以由公司决议决定。法定代表人不能决定解散公司,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法定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后诉讼的处理办法: 1、公司解散后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2、在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公司解散法定事由: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
公司解散后,注销前,劳动者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一、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
可以分为行政强制解散和司法强制解散。行政强制解散:企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照特定事由法定事项,按一定程序终止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清算企业财产,债权、清偿企业债务,及申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司法强制解散:投资者基于自身利益,企业利益,国家或者社会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