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打击报复证人罪包括以下四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控告、申诉、批评、检举等民主权利;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行
诉讼的种类主要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其中最常进行的诉讼种类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否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何认定打击报复证人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民主权利。证人,是案件得到合法、公证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有些案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非道路交通事故在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非道路范围如下: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和乡村道路,或自建自管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铺设的道路;3、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