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公司破产由债权人或者公司的股东来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机关是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方式: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且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
清算组可以由股东或者是董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还可以聘任机构或者是人员进行清算,比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依法清算之后,公司才能够注销。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以及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4、债务人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组成的清偿破产企业债务的代表,需要按规定组成。企业破产时,经法院申请受理后,会由清算组介入,即破产企业清算组。破产企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
不一样。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或持续不能清偿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管理人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具体如下: 1、公司自行或债权人申请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
在破产宣告前,所有的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破产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得依照破产程序的规定接受清偿。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是人类社会自步入商品经济以来最伟大的创举,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强劲的推动力。 2、公司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债权人大会或者人
公司破产清算后公司不存在。原因具体如下: 1、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届时就不存在; 2、存续的公司是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以后,以公司或者集团的名义存在的没有上市的公司,才能依旧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