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四种,分别是:吸收原则,针对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限制加重原则,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并科原则,针对判处主刑与附加刑的;附加刑的并罚,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发现新罪或漏罪,对此通说认为应当采取分别判决、顺次并罚的方法,即在对漏罪和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对漏罪和新罪分别适用“先并后减”和“先减后并”的方法作出判决,并按照漏罪在先、新罪在后顺序进行两次并罚,所得结果即为最后的应
同种漏罪不应数罪并罚。根据法律规定,数罪并罚的前提必须是行为人犯有数罪即同一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也就是按照其犯罪涉嫌的罪名来确定刑期。
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
第一,罚金刑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方式上具有差异性。虽然罚金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同属于附加刑,且《批复》明确规定了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当数罪并罚,但两者在执行方式上具有很大区别。附加剥夺政治权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
就那么,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犯新罪,原减刑裁定不撤销,直接将剩余的刑期和新判的刑罚数罪并罚,如果发现漏嘴,原减刑依然裁定不撤销,但减去的刑期不计入已经执行的刑罚,只在数罪并罚时酌情考虑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聚众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组织三人或三人以上进行赌博,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且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赌资金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或组织十人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进行赌博,从中收取回扣和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