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传的适用对象为不需要进行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民事诉讼中,拘传的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
拘役的适用对象为具备以下特征的犯罪分子: 一、犯罪性质比较轻微。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二、社会危害性不大。
拘传的适用条件是: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2、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3、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
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拘传的程序是: 1、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 2、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3、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