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我国动产抵押权模式采用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即动产抵押权依当事人间的书面合同成立,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产权不明确的,不能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需要登记后才设立。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
进行民间贷款一般需要抵押房产证的原件,私人金融借贷机构可以接受不抵押房产证原件。除房产证外,抵押需要的材料还包括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子女出生证、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
抵押权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处分抵押房产: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且当事人之间未达成延期履行的协议的;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等。
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的义务如下: 1、保管抵押物的义务; 2、转让抵押物时,通知抵押权人; 3、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
房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依法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一个整体,抵押房屋时不能只抵押一部分,但整个房屋抵押,并且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也要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转让抵押房产不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认为转让抵押房产会对其权利造成损害的可以要求抵押人对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还其债务。且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得独立于债权进行转让。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抵押合同已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仅仅只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是有效的。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会对抵押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房子的登记是需要房产证的。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抵押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