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到位的股东出资应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内部责任:补足公司出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直至股东资格终止;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此外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损害
股东未出资不足的话,需要承担一定的对外责任。具体来说,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该按照注册资本的要求补足出资,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以现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公司以及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缴纳出资。公司的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就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且,上述两个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