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注册公司的资金可以认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个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
征信有逾期可以开公司,前提是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为进入这个名单,就不能作为公司法人、董事等高管,开立公司是一件简单的事,可是运转公司需要流动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会审查法人、重要股东的征信,有不良记录会导致贷款被拒。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没有限制的,由股东自己约定。
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应当实缴。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没有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但规定公司设立或变更时,出资期限由章程约定。也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达成协议,但应符合实际生活条件和逻辑。可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则属于未如实出资,应当对于其余的股东承担违约的责任。其余设立时的股东应当对于未实缴的金额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如实出资。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认缴制。认缴制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消有
公司的注册认缴,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股东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认缴资本制中的认缴期限可以延长,除非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认缴期限,否则应当按期缴纳。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两者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