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一、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二、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会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前者适用于法院受理后发现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条件这一情形,从程序上驳回;后者则是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后发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支持,从实体上驳回。 2、前者用判决书,后者用裁定书; 3、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不得就原诉诉讼
刑事申诉被驳回后,申诉人一般应当息诉,但如果申诉人的申诉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
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进行判决后,若被告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被告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对其进行执行程序。若无履行义务的可能,人民法院则终止执行程序。
对强制执行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法院对执行异议的处理如下: 1、若是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2、若是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执行异议诉讼的请求可以书面形式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执行异议的主体人的身份、请求法院中止实施执行措施的涉案财产的名称和范围、提出执行异议的详细事实和理由。
支付令的异议书被驳回的,债务人就应当按照支付令的内容履行义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就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民事诉讼赔偿对方不执行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