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抵押的房产可以处分的情况为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抵押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解散等。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下房屋不可以办理抵押房贷: (一)小产权房; (二)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三)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 (四)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五)公益用途房屋; (六)文物保护建筑; (七)违章建筑; (八)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不可以抵押贷款的房子包括:学校、幼儿园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房子;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子;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子等。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质押物范围包含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产不可抵押的情况如下: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一般要根据房子的价值来确定贷款金额。如果房子的估值越高,贷款的金额就会越大,但是不得超过所购商业用房价格或评估价格(两者取低者)的60%,借款人为法人的,贷款额度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净资产的5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
房屋抵押一般最多能贷款房屋评估值的70%。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使用年限在20年之内且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以下房产不能抵押贷款: 房产权属有争议的; 产证不齐全的;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 列入文物保护的;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或依法查封、扣押、监管限制交易的; 房产权利人征信不符合抵押贷款条件的。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有: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 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不是允许的。 2、部分已购公房。
不可以办理房贷抵押的房屋有: (一)小产权房; (二)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 (三)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 (四)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五)公益用途房屋; (六)文物保护建筑; (七)违章建筑; (八)权属有争议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