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若是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变更登记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明确了财物只是对一方的赠与,那就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时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若父母出资时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予的房屋,如果赠与时没有明确是赠与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时明确只是赠与自己孩子一个人,不是赠与夫妻的,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无明确表示认为给自己的子女,反之。
父母赠与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该套房产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该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求在离婚时分割该房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他人一般是无效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钱款赠送给他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夫妻之间基于自愿原则,订立书面协议,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债务清偿等问题,作出归谁所有的约定。
婚姻续存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允许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夫妻约定财产关系合法,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协议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离婚时父母名下财产是不计入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范畴的,因为其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也不对夫妻个人财产予以分割,法律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双方,在房屋未办理转移登记或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