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
行政诉讼证据的举证规则为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
1、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 2、《行政诉讼法》第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应当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的有: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欠款诉讼期限的具体规定,可以概括为下面几点: 第一,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起算点各不一样; 第二,如果欠条上载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如果欠条上没有载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