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有:因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的;宅基地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用的;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村民去世后该户无人的。
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的情形有: 1、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 2、房屋坍榻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 3、房屋所有人去世、没有继承人的; 4、城镇居民继承农村宅基地; 5、农村发展需要、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6、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的。
以下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 1、以前在农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因继承农村房屋占用宅基地的; 3、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1、政府为建公园、广场或是修建路段等公共利益服务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时候,当然,正常的征地审批程序是需要有的。 2、农民因搬家或是在别处得到宅基地等原因不再使用土地。 3、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被使用。 4
1、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2、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 4、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5、自依法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下列的五种情形。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宅基地是按照一户一宅,无偿取得,长期使用的原则进行分配和保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农村村民一
与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房不同的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但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做了较大的限制。首先,双方当事人应当属于该村村集体成员,如果买方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则无权购买该村组织宅基地房屋。其次,如果买方属于该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