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终结执行的特点是有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等。
所谓终结执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必要或不可能再继续执行的特殊情况,案件在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就可以裁定终结执行,从而结束整个执行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1、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2、执行依据(如判决、裁定、公证债权文书等)被撤销的;3、被执行人死亡后,既没有遗产也没有继承人的;4、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中权利人死亡;5、被执行人
比如法院执行,其执行中是某一房屋,在即将进行拍卖中,突然该房屋因意外火灾被化为灰烬,此时该执行的标的(房屋)灭失,这时就没有继续执行该房屋(拍卖)的可能。
一般在六个月内,法院会对离婚财产进行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担保由申请人自己决定,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担保等。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就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如果不提供担保,法院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求的其他材料。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还是诉中的财产保全,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因此,申请人要求财产保全需提供被保全财产的申请书、证据、相关保险公司提供的担保函或其他等值的实物担保。对于财产情况不明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调查申请书,采用实物进行担保的,提供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想多分的,应当准备的证据如下:出轨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或其他过错存在的婚姻登记证、涉及的相关聊天记录、当事人认错书、证人证言等。
强制执行后,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被执行人如果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应该要在立案当天开始的六个月内执行。如果基层法院不执行的,半年后也可以申请提级执行。上一等级的人民法院在经过审查,可以责令原来的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判决,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由其他的人民法院执行。如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
公司解散后就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若是没有成立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公司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制定并执行分配方案之后,公司就不再有资产。此时才能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