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地税管理范畴。地税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屠宰税、资源
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承担,也就是房屋的产权人交税。但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是承租方负担的,潜规则没办法的事。即使承租方不交,出租方提高出租价格,承租方也不会知道这部分税款在不在里面。交完税打出的税票肯定是房屋产权人的名字。
房产税征收范围如下: 1、征收人群范围经营管理的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2、征收区域范围市行政区域(含郊区)、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 (一)征收人群范围:经营管理的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二)征收区域范围:市行政区域(含郊区)、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
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法律规定,我国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0.6元、最高30元,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是: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营业税金及附加。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种资源税,而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一般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