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除斥期是属于一个法律概念,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除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同,除斥期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
自然人、法人是民法典中所指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且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指民法对形成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其与诉讼时效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项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期间,如法律对形成权都规定一定的存续时间,该存续时间即是除斥
1、执行庭执行民间借贷案件有规定期限。 2、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执行过程中的评估、鉴定、拍卖期间不计算在执行期限之内。 3、对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
1,除斥期间内不起诉,则实体权消灭。2,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3,除斥期间的特点:(1)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采纳了合同法的规定,保留了债权人撤销权这一项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应当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债务人的侵权行为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撤销权。
总经理与总裁的最大区别在于,总裁是指有限公司中地位最高的经营管理负责人,而总经理是指有限公司内部的某一部门,或者下辖分支机构里的主要负责人。换句话说,总裁的权利比总经理更大。总裁能够管理控制整个公司,而总经理在一般情况下,只会任职于某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