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
原告会收到开庭传票。原告在法院正式立案起诉后,法院会将起诉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经相应的举证期后会排期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此时法院会将开庭传票送达给原被告双方,所以原告会收到法院传票。但是由于送达的地址不同,双方收到传票的时间不一定相同。 法院
除了离婚诉讼,其他的案件开庭原告都可以不出庭,但是原告自己不出庭的,需要其代理人出庭,如果原告和其代理人都没有出庭,那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除非有被告反诉。
我是原告开庭不会说话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答辩。 律师代理的作用:有代为立案起诉,参加诉讼,接受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提出回避申请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调解,接受和解协议,代为撤诉、反诉等属于特变授权。
经法院传票通知开庭的地点和时间以后,原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而不是继续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但是,如果被告提出了反诉,那么法院依然可以就被告的诉讼请求作出缺席判决。
如果离婚案件特别清晰,双方配合很好,一般当庭宣判了,但是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开庭当天不一定宣判。
判缓刑开庭当天有可能会出来,如果法院当庭宣判缓刑的,法院在宣判后会变更强制措施或将被告人当庭释放,也就是说被告人是能立即出来的。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
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不参加法院通知其参加的诉讼活动,对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带来一些障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这种不利影响,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缺度判决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原
离婚开庭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被告进行传唤;如果案件要求被告必须到庭,且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如果不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则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