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原告起诉离婚开庭不到可以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撤诉;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在判决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允许。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的,原告无正当理
民事诉讼中,开庭时被告不出庭,认定为缺席判决。刑事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可以拘传。一般情况下,对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可以拘传,也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直接拘传。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只要经过合法传唤,开庭时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庭审都将正常进行,庭审结束法院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总之,法律程序不因为被告不出庭、不配合就暂停或终止。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
二次开庭后,被告不出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原告不是必须到场。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诉讼代理人出庭即可。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按撤诉处理。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
法庭开庭被告不到庭的处理方式:经人民法院两次传唤,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作缺席判决,尽量保护行政原告人的权利。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或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作出缺席判决,并向被告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概念,被告是民事案件中被起诉一方的称谓,被告人是刑事案件中被追诉犯罪的一方的称谓。 1、大多数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都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开庭的时候都会从看守所直接去法庭开庭。只有刑事公诉案件中没有被拘留并逮捕的嫌疑人和自诉案件中
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签收法院的开庭传票后,如果确实有无法到庭的客观事由,应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即可依法延期处理。原告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有特殊情况而事先又未提出书面意见,那么可以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