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撤销监护权适用一审终审制,如果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
撤销监护权不适用一审终审制。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如果确定监护权案以特别程序审结是一审终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以下案件实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 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
普通程序。1.因为撤销监护权在申请撤销人和原监护人之间必然存在很大争议,这种争议医生解决不了的,可以上诉,而适用特别程序就剥夺了他们的上诉权。2.法律规定变更监护权适用特别程序,并未规定撤销监护权适用特别程序,变更和撤销是不同概念。但是在实
由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制度,不能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但这并非意味着无任何救济途径。对于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作为的当事人,可以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按再审程序做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
二审和解可以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和解结束后,应当作出调解声明,一审判决和当事人的决定应当视为自我撤销。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再审是司法救济的重要措施,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二审判决不服的,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审终审的案件是能申请再审的。一审终审的案件不能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同类型的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是不同的,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我国对于诉讼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