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在中止审理行政诉讼的案件后,需要等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就能恢复审理。而法律规定,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则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权利人因法定原因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限为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届满的制度。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暂停诉讼时效: 1、不可抗力;
执行中止是指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依据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可以延期执行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中止执行,法院应当裁定许可。 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通常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而请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以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如原告的专利被无效,则原告丧失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也无需再继续进行下去。
中止专利侵权诉讼是指被告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并要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如果原告的专利无效,原告将失去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不需要继续。同时,专利授权复审和专利侵权属于行政和司法程序,法院无法对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 特点: (1)原吿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外国人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包括没有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外国组织指外国的企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申请再审,但行政诉讼再审期间不停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作为原告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被告必须为中国的行政机关,以外国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不属中国的涉外行政诉讼。
行政官司就是行政诉讼,即通常说的民告官的活动。是在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行政诉讼只限于“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抽象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的行政诉讼。如果上述主体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