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孙子、孙女一般情况下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但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则有赡养的义务。对于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者已有子女赡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孙子女、外孙子女没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严格来讲孙子女是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的,但法律规定了例外情况,在例外情况下是有赡养义务的,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女儿一般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
儿子死了之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老人。儿媳对配偶的老人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赡养的义务。配偶死之后,协助赡养的义务也没有了。但如果丧偶儿媳对配偶的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在继承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
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赡养义务,因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而不是孙子女的义务;但是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孙女一般情况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赡养义务,因为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而不是孙子女的义务;但是当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时候,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外孙一般没有赡养老人义务,但下列情况例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孙女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的。但如果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一般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一般奶奶的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在此时不具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