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征地补偿费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关于征地补偿费的纠纷争议超过二十年的其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征地补偿费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
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复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于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裁决决定,当事人是可以对其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以非法拘禁等方式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的;以及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就强制征用不可以。 因为征地拆迁的,需要先给予被拆迁或征地者赔偿,然后才能拆迁,如果未签订补偿协议就拆迁说明当事人不同意赔偿方案,就无法赔偿,无法赔偿的,自然就不能拆迁。
赔偿协议的总体性质是民事合同。具体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分情况而论。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完全的金钱补偿就属于买卖合同性质,产权补偿就属于互易合同性质;如果是其他,如工伤补偿协议、交通事故补偿协议,就不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属于无名
行政强制措施是能申请复议的。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能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对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复议的。根据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于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