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因此过继的子女是有继承权的。过继的子女在法律上是养子女,其中养子女是必须办理过继收养的手续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表示,法律上的子女是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情况下,是有法定继承权的。若继父母订立遗嘱,将继子女列入被继承人范围的情况下,成年继子女还依法享有遗嘱继承权的。
父亲去世的,孙子一般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的,叔叔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话叔叔是可以继承的。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过户。
儿子去世财产继承有时间限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发生继承权纠纷的,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是可以继承的。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
配偶的奶奶爷爷去世,因为非本人直系亲属,所以一般情况都没有丧假。但有的单位从人情考虑,适当批假。丧假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一些省市扩大到了公婆、岳父母。
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舅舅的遗产。 舅舅没有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可以由配偶、父母继承遗产,如果配偶、父母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遗产。 如果外甥的母亲,即舅舅的姐妹,先于舅舅死亡的,外甥可以代位继承。
继子继女有继承权,只要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抚养关系,继子女就可以在继父母死后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