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一般情况下,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后剩余有债务的,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后拍卖优先于变卖。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拍卖,并且有评估价。拍卖前要先进行公告。拍卖动产的,需要在拍卖的七天前进行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当事人
公司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且不存在股东责任的情况下,余下债务不再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公司清算既需要清算公司的有形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还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还应当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以及清缴所欠税款等。
公司破产清算需要的实际时间无具体限制,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法律有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按照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公司破产的话,工资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如果企业有清算的资产,则可以先赔偿工资。另外劳动双方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进行清偿。
对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中的资不抵债,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具有该情形的,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破产重整是要必须要结清员工工资的。破产重整的清偿顺序依次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 3、其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