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
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括起来为
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一个可撤销的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概括起来为
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有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等。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需符合的条件: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 根据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也可以自撤销之日起失效,但是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
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从近年来程序违法区分效果论、程序治愈论等理论的引入来看理论界并不接受实定法这样无弹性的制度安排,司法实务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个案否定了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这样的立法逻辑。行
若出现出现法定情形则行政行为会被撤销,具体说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违反相应的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有以上六种法定情形任意其一的,人民法院都会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的条件: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注意事项: 1、具备上述五种形式之一即构成撤销理由; 2、复议决定维持原具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条件是具体行政行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已经实现,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为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等。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明显不当的等条件。注意事项是撤销后,重新作出的新的行政行为不能和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行政行为违法;适用依据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至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