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可以起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殊程序审理。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人民法院作
起诉监护人不抚养流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
当事人对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上诉。如果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是当事人认为指定监护人不适宜监护被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变更监护人。
申请监护人不需要起诉书。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信息表; 2、被监护人信息表; 3、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 4、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当事人要起诉变更监护人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可变更的主要情形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
不服人社局工伤认定,一般不是起诉而是申请行政复议,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因此属于属于行政行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提起行政诉讼。
对指定监护人不服的,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指定监护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单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
申请监护人不需要起诉书。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书、起诉保证书、授权书并手工签字; 2、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3、监护人信息表; 4、被监护人信息表。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变更监护权的起诉书范本内容如下: 一、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二、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三、诉讼请
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明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签名,署上日期。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