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主要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主要指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事后签字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
婚前一方借的债务若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应当一起承担该债务。但是一方婚前借的债务若是为了自己生活或者经营需要的,则是个人婚前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用于
夫妻离婚,债务应当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决定由一人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不具有对外效力。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居其间夫妻各自对外的债务原则上应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根据债务发生的原因, 如果是为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或本人的正常生活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 如果为个人不应有的消费或未得到对方同意的投资所负债务,应视为个人债务。
婚前借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婚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日常生活,那么该笔债务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就都有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
不是共同的,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
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确用于家庭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共同清偿的责任。
非法的企业债务不需要偿还,因为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一般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一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