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
病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在集体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没有工会的,则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
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倍率,其计算方式如下:含税:应纳税额=(含税工资薪金-三险一金等扣除项目-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含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换算成含税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
加班工资的计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个税的计算方式: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退休后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流产假工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发放。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生育假、护理假、流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退休工资的计算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之和。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工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
被辞退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工作天数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来计算。并且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约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但是双方对支付时间和方式另有约定的,则可按其约定来处理。